<video id="rlu0v"><blockquote id="rlu0v"><pre id="rlu0v"></pre></blockquote></video>

  • <tt id="rlu0v"><source id="rlu0v"></source></tt>
    <source id="rlu0v"><mark id="rlu0v"></mark></source>
  • <rp id="rlu0v"><menu id="rlu0v"></menu></rp>
  • <u id="rlu0v"><address id="rlu0v"></address></u>

      <xmp id="rlu0v"></xmp>
      1. 黨代會基本知識(二)
        日期:2020-06-22  發布人:admin5  瀏覽量:6

        (中組發〔2017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完善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按照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標要求,建設一支符合好干部標準的高素質領導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舉辦的普通高等學校領導班子成員。

        法律法規對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必須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堅持從嚴管理監督與激勵關懷相結合,遵循教育規律,公道公平公正地對待、評價和使用領導人員,充分調動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斷促進高等學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

        第四條

        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職責,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

        第五條

        高等學校領導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對高等學校的領導,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經得起各種風浪考驗。

        (二)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規律、教書育人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善于做知識分子工作,業界聲譽好。

        (三)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管理能力,自覺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具有全局觀念和改革創新精神,能夠科學謀劃,依法依規辦事,團結合作,善于集中正確意見。

        (四)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勤勉盡責,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實績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堅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立德樹人,為人師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夠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嚴于律己,清正廉潔,群眾威信高。

        黨委書記和校長應當符合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標準,善于從政治上看問題把方向,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崇高的理想信念、服務國家和人民的價值追求,有正確的教育思想和深厚的學識學養,有相當的教學科研和學校管理能力,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

        第六條

        高等學校領導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般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行政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經歷。從高等學校提任的,一般應當具有院(系)管理工作經歷。

        (三)從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具有副職崗位兩年以上任職經歷;從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具有下級正職崗位三年以上任職經歷。

        (四)專業技術人員直接提任領導人員的,應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且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三年以上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其中,直接提任本科院校領導人員的,應當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應當經過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教育行政學院或者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培訓時間達到有關規定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后一年內完成。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要求。

        第七條

        對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必須從嚴掌握,并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批。

        第三章 選拔任用

        第八條

        選拔任用高等學校領導人員,應當充分發揮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標準條件和程序,按照核定或者批準的領導職數和崗位設置方案,精準科學選人用人,注重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形成年齡、經歷、專長等方面的合理配備,增強班子整體功能。領導班子專業結構應當注意與本校主要學科門類相適應。

        第九條

        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班子建設實際提出選拔任用工作啟動意見,在綜合研判、充分醞釀的基礎上形成工作方案,并按照組織考察、會議決定等有關程序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第十條

        選拔高等學校領導人員,一般采取學校內部推選、外部選派、競爭(聘)上崗、公開遴選等方式進行,也可以探索其他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拔方式。

        第十一條

        確定考察對象,應當綜合考慮工作需要、人選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民主推薦和征求意見等情況,防止簡單以票、以分或者以學歷、職稱、頭銜、榮譽等取人偏向。

        政治不合格、紀律規矩意識不強,在教育教學和管理活動中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不力、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師德師風存在問題或者有學術不端行為受到查處,有偽造學歷學位、獎勵證書、檔案材料等行為受到責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明確限制情形的,不得作為考察對象。

        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考察制度,依據任職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著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質、作風品行、廉潔自律等情況,深入了解教學科研水平、學校管理能力、師德師風、治學精神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實事求是、客觀準確地作出評價,把好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防止“帶病提拔”。

        第十三條

        任用高等學校領導人員,區別不同情況實行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對行政領導人員,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實行聘任制的,以聘任通知、聘任書、聘任合同等形式確定聘任關系,所聘職務及相關待遇在聘期內有效。

        第十四條

        提任領導人員的,應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提任非選舉產生領導人員的,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一年。

        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制。

        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每個任期為五年,領導人員的任期一般應當與領導班子任期相一致。實行聘任制的領導人員,聘期一般應當與領導班子任期相銜接。

        領導人員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兩屆或者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領導人員在任期內應當保持相對穩定,一般應當任滿一個任期。

        任期內調整職務,任職三年以上的,計算為一個任期;任職不足三年的,不計算任期屆數。

        第十八條

        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

        領導班子任期目標,應當落實黨和國家對高等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要求,圍繞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突出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體現政治方向、教學科研、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師隊伍建設、學校管理、師德師風和黨的建設等內容,注重打基礎、利長遠、求實效,具體內容根據學校實際確定。

        領導人員的任期目標,根據領導班子任期目標和崗位職責確定。

        第十九條

        制定領導班子任期目標,應當充分聽取學術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各方面意見。

        任期目標由學校黨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一般應當報經主管機關(部門)批準或者備案,并在校內公布。

        第五章 考核評價

        第二十條

        完善體現高等學校特點的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制度,充分發揮考核的激勵和鞭策作用,推動領導人員樹立正確業績觀,敢于擔當、真抓實干、積極作為。

        第二十一條

        對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實行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二十二條

        考核評價應當以任期目標為依據,以日常管理為基礎,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效益,注意與高等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教育教學評估等工作相銜接。

        堅持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考核,把思想政治工作納入黨建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進行重點考核,實行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可以與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重點了解學校黨委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主體責任,黨委書記履行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結合業務分工抓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情況,深入了解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

        根據高等學校不同定位、類別實際,兼顧發展差異、辦學特色等情況,科學合理確定考核評價指標,積極推進分類考核。

        注意改進方法,簡化程序,提高考核工作質量和效率。

        第二十四條

        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評價等次,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領導人員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評價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二十五條

        考核評價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向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反饋,并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等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

        第二十六條

        完善高等學校領導人員培養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教育行政學院等機構,加強黨的理論、理想信念、黨性修養、高等教育理論與政策、業務知識、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訓,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實踐鍛煉,著力提高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提高領導能力專業化水平。

        第二十七條

        完善領導人員交流輪崗制度,積極推進高等學校之間交流和學校內部輪崗,統籌推進與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領導人員交流,共享優秀人才資源。

        對重要崗位和綜合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領導人員有計劃地進行交流。

        第二十八條

        加強領導人員后備人才隊伍建設,按照拓寬來源、優化結構、改進方式、提高質量的要求,積極發現和著力培養政治素質過硬、熟悉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有院(系)工作經歷、良好的專業背景和管理能力的優秀年輕人才。

        第二十九條

        保障高等學校在崗位設置、人員聘用、績效工資分配、項目經費管理等方面自主權,支持學校領導人員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探索建立與高等學校創新編制管理改革等相適應的領導人員管理政策。

        領導人員應當確保主要精力和時間用于學校管理工作,減少本職工作以外的兼職。

        第三十條

        完善領導人員后續職業發展制度,對任期結束后未達到退休年齡界限回到教學科研崗位的,學校應當給予一定的學術恢復期和必要的條件支持;其他退出領導崗位人員,根據本人實際和工作需要作出適當安排。

        第三十一條

        完善領導人員收入分配辦法,結合考核情況合理確定績效工資水平,使其收入與履職情況和學校發展相聯系,與本校教職工的平均收入保持合理水平。

        對實行聘任制的領導人員,可以探索實行協議工資制等分配辦法。

        第三十二條

        領導人員在履行學校管理職責、承擔專項重要工作、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等方面表現突出、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主管機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索行之有效的表彰獎勵措施,激勵領導人員干事創業。

        第三十三條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領導人員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營造鼓勵探索、支持創新的氛圍,旗幟鮮明地為敢于擔當者擔當,為敢于負責者負責。正確對待犯錯誤的領導人員,不得混淆錯誤性質或者夸大錯誤程度作出不適當的處理,不得利用其所犯錯誤泄私憤、打擊報復。

        第三十四條

        加強人文關懷,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及時了解高等學校領導人員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況,聽取意見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加強心理疏導,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態。

        第七章 監督約束

        第三十五條

        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完善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監督約束機制,構建嚴密有效的監督體系,督促引導領導人員認真履職盡責,依法依規辦事,保持清正廉潔。

        第三十六條

        加強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黨對高等學校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健全組織生活制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等情況。

        第三十七條

        加強權力運行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決策,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公道正派選人用人等情況,加大對招生錄取、職務(職稱)評聘、基建項目、物資采購、財務管理、科研經費、校辦企業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力度。

        第三十八條

        加強作風和廉潔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廉潔自律等情況。

        第三十九條

        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綜合運用考察考核、述職述責述廉、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巡視、提醒、函詢、誡勉等方式,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進行監督。

        充分發揮學校黨委、院(系)黨委(黨總支)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作用,黨員領導人員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堅持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營造黨內民主監督環境。

        第四十條

        堅持和完善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實行權力清單制度,明確權力運行程序、規則和權責關系,公開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健全不當用權問責機制。

        積極推進校務公開,注意發揮學術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學生會等組織在學校民主管理方面的作用,暢通師生員工參與討論校內事務的途徑,拓寬表達意見的渠道。

        第四十一條

        實行任職承諾制度,領導人員任職后應當簽訂承諾書,并在校內進行公示。

        第四十二條

        領導人員應當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接受監督,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自覺檢查和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八章 退出

        第四十三條

        完善高等學校領導人員退出機制,促進領導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增強隊伍生機活力。

        第四十四條

        領導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界限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免職(退休)手續。因工作需要而延遲免職(退休)的,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批。

        第四十五條

        領導人員因健康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一年以上的,應當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第四十六條

        領導人員因德、能、勤、績、廉與所任職務要求不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上級黨組織指示和決定不及時不得力的;

        (二)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沒有立場、沒有態度、無動于衷、置身事外,在錯誤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爭,明哲保身、當老好人的;

        (三)擅自公開發表與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論、文章、作品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

        (五)學術不端或者師德師風存在嚴重問題,或者有其他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倫理道德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六)存在其他問題需要調整或者處理的。

        第四十七條

        領導人員違紀違法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處理。

        第四十八條

        實行領導人員辭職制度,辭職程序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央組織部、教育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2017113日起施行。

        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20155月印發)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健全選拔任用機制和管理監督機制,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規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省級以上黨委和政府直屬以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省級以上人大常委會、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管理,應當體現事業單位公益性、服務性、專業性、技術性等特點,遵循領導人員成長規律,激發事業單位活力,推動公益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第四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管理,應當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四)分級分類管理原則;

        (五)依法依規辦事原則。

        第五條

        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職責,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

        第六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理想信念堅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忠實履行公共服務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二)組織領導能力強,善于科學管理、溝通協調、依法辦事、推動落實,有較強的公共服務意識和改革創新精神,工作實績突出;

        (三)有相關的專業素質或者從業經歷,熟悉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情況,業界聲譽好;

        (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熱愛公益事業,求真務實,團結協作,遵紀守法,廉潔從業,群眾威信高。

        擔任黨內領導職務的領導人員,應當牢固樹立黨建責任意識,熟悉黨務,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正職領導人員,應當具有駕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帶隊伍,民主作風好。

        第七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六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從管理崗位領導職務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具有副職崗位兩年以上任職經歷;從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具有下級正職崗位三年以上任職經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有關黨內法規、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要求。

        第八條

        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的,其任職資格應當符合第七條第(一)、(二)、(四)、(五)項規定,并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任職經歷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

        第九條

        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適當放寬任職資格。放寬任職資格以及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正職或者擔任四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必須從嚴掌握。

        第三章 選拔任用

        第十條

        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事業單位不同領導體制和領導班子建設實際,提出啟動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意見。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配備,必須嚴格按照核定或者批準的領導職數和崗位設置方案進行。

        第十二條

        選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根據行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可以采取組織選拔、競爭(聘)上崗、公開選拔(聘)等方式進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關機構遴選等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對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必須依據選拔任用條件,結合行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

        第十四條

        綜合分析人選的考察考核、一貫表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全面歷史辯證地作出評價,既重管理能力、專業水平和工作實績,更重政治品質、道德品行,防止簡單以票或者以分取人。

        第十五條

        任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區別不同情況實行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對行政領導人員,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實行聘任制的,聘任關系通過聘任通知、聘任書、聘任合同等形式確定,所聘職務及相關待遇在聘期內有效。

        第十六條

        提任三級以下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應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第十七條

        提任非選舉產生的三級以下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一年。

        第十八條

        選拔任用工作具體程序和要求,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確定。

        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制。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任期目標內容的設定,應當體現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注重打基礎、利長遠、求實效。

        第二十一條

        任期目標由事業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領導班子的任期目標一般應當報經主管機關批準或者備案。制定任期目標時,應當充分聽取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注意體現服務對象的意見。

        第五章 考核評價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評價以任期目標為依據,以日常管理為基礎,注重業績導向和社會效益,突出黨建工作實效。積極推進分類考核,注意改進考核方法,簡化程序,提高效率。

        第二十三條

        綜合分析研判考核情況和日常了解掌握情況,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形成考核評價意見,確定考核評價等次。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評價等次,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領導人員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評價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二十四條

        考核評價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培養、使用、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

        第二十五條

        完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培養教育制度,加強政治引領和能力培養,強化崗位培訓,注重實踐鍛煉,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管理工作能力。

        第二十六條

        完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交流制度,統籌推進事業單位之間、事業單位與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之間領導人員的交流。注意選拔事業單位優秀領導人員進入黨政領導班子。

        第二十七條

        任期結束后未達到退休年齡界限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適合繼續從事專業工作的,鼓勵和支持其后續職業發展;其他領導人員,根據本人實際和工作需要,作出適當安排。

        第二十八條

        完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根據事業單位類別,結合考核情況合理確定領導人員的績效工資水平,使其收入與履職情況和單位長遠發展相聯系,與本單位職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關系。

        第二十九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在本職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在處理突發事件和承擔專項重要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章 監督約束

        第三十條

        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履行對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監督責任。

        第三十一條

        監督的重點內容是: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依法依規辦事,執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職責,行風建設,選人用人,國有資產管理,收入分配,職業操守,廉潔自律等情況。

        第三十二條

        發揮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等作用,綜合運用考察考核、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巡視、提醒、函詢、誡勉等措施,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進行監督。

        嚴格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第三十三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人事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廉潔從業紀律的,以及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且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章 退出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免職:

        (一)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退休年齡界限的;

        (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

        (三)受到責任追究應當免職的;

        (四)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應當免職的。

        第三十五條

        實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辭職制度。辭職包括因公辭職、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辭職程序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退休,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中央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定,制定本行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具體辦法。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根據本規定,制定市(地、州、盟)級以下黨委和政府直屬以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人大常委會、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2015528日起施行。

        關于認真做好高校黨委換屆工作的通知(冀組發〔201811號)各市(含定州、辛集)黨委組織部、教育(高校)工委,省直有關部門干部(人事)處,省、市屬高校黨委: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全省高校黨委換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換屆工作的總體要求

        這次高校黨委換屆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圍繞我省抓好三件大事、打好六場硬仗、實施八項戰略、深化九項改革的經濟社會發展思路,加強和改善黨對高校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努力通過換屆繪出思路清措施實的好藍圖,選出忠誠干凈擔當的好干部,配出結構優功能強的好班子,換出心齊氣順勁足的好面貌,切實增強高校黨委管黨治黨、辦學治校能力,推進高校改革發展和“雙一流”建設,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做好這次換屆工作,要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全過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保證換屆工作的正確方向。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結合高校特點,改進換屆考察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考察識別干部,大力選拔政治過硬、學養深厚、師德高尚、作風優良、愛教育懂教育的優秀人才。堅持發揚民主,注意集中民智,保障代表、委員和師生員工的民主權利,進一步提高民主質量。堅持嚴格依法按章辦事,自覺維護黨章和有關法律法規的權威性,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堅持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辦學層次和班子配備的實際,突出問題導向,加強分類指導,保證換屆工作有序健康平穩進行。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201810月底前,完成本科院校黨委換屆工作。20196月底前,完成高職高專院校黨委換屆工作。高校行政領導班子任期調整和紀委換屆,與黨委換屆有序銜接,同步進行。

        二、切實選好配強領導班子

        著眼河北高等教育發展需要,選準用好干部,調優配強班子,進一步提升高校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

        (一)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選人用人重要思想,堅持好干部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突出“五個過硬”,努力培養造就政治立場堅定、辦學理念先進、治校治學有方、勇于擔當作為的高素質高校干部隊伍。著力選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認真落實“兩個堅決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信念堅定、政治清醒、忠誠可靠的干部;著力選拔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模范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嚴守紀律規矩,作風民主、顧全大局的干部;著力選拔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善于推動科學發展、促進校園和諧,學養深厚、實績突出,在師生員工中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著力選拔認真負責、敢于擔當,勇于改革創新、善于攻堅克難,經過基層和艱苦崗位、繁重任務、復雜局面考驗的干部;著力選拔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的干部。

        (二)選優配強黨委書記和校長。堅持好中選優、優中選強,注重選拔符合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標準,具有先進的辦學理念,敢于擔當、勇于開拓、埋頭苦干、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的優秀干部擔任黨委書記和校長。黨委書記人選應能夠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充分發揮黨委集體領導的作用,能夠駕馭全局,善于抓班子帶隊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懂教育、善團結、能容人、有境界、敢擔當。校長人選應有較強的行政管理能力,有豐富的學識學養和寬廣的學術視野,顧大局、重配合、講合作、抓落實。黨政正職配備要注重年齡、經歷、專長、性格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做到優勢互補、氣質相容。

        (三)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圍繞增強整體功能和合力,著力改善領導班子專業、年齡、性別、民族、黨派等結構,全面提高領導班子建設科學化水平。

        著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積極選配學校事業發展急需、既具有領導才干又具有專業本領的干部。要突出政治標準,選配政治過硬、創新能力強、知識層次高的干部。要重視依事擇人,人崗相適,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主要學科門類,統籌選配學術型干部、行政管理能力強的干部以及黨務工作經驗豐富的干部。注重干部的專業精神和職業意識,選配能夠正確處理管理工作和個人學術關系,有足夠時間和精力投入學校管理工作的干部。注重根據學校不同發展階段和特定發展任務,選配能力素質、專業素養與之相適應的干部。注重選配敢于堅持原則、勇于監督執紀問責的干部擔任紀委書記、副書記。

        重視基層經歷和實踐經驗。注重使用躬身實踐、服務基層、甘于奉獻的干部。從高等學校提任校級領導人員的,一般應當具有院(系)管理工作經歷。探索從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經歷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中直接提任高校領導人員。對選派到扶貧攻堅第一線任職的干部,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優先提拔重用。

        改善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統籌把握領導班子中不同年齡段干部的使用,注意發揮經驗豐富、事業心強、工作得力的年齡較大干部的作用,大膽使用政治素質好、實績突出、群眾公認,條件比較成熟的優秀年輕干部。本科院校領導班子中一般應當配備145歲左右的干部,高職高專院校領導班子中一般應當配備1名42歲左右的干部。注重選拔45歲左右的黨政正職。

        積極選拔黨外干部、女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立足領導班子建設實際需要,充分考慮人選成熟度和崗位匹配度擇優配備。高校領導班子中一般應當配備黨外干部,符合條件的黨外干部可以擔任行政正職。要注重女干部的培養和選拔,換屆后高校領導人員中女干部的數量要有所增加。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選配少數民族干部。

        (四)加大干部引進、交流力度。拓寬選人視野,注重在全國范圍內選聘優秀人才擔任高校領導人員。注重骨干院校與一般院校、綜合性院校與單科性院校、本科院校與高職高專院校之間的干部交流。異地高校之間交流的干部,在退出領導崗位后,或在退休時,根據本人意愿,經征得交流前任職高校黨委同意,可將行政、工資和醫療保險等關系轉回交流前任職高校。統籌推進高校與黨政機關、國有企業、科研院所等單位之間的干部交流。從嚴把握高校領導人員特別是黨政正職來源,不搞照顧性安置。對新進入高校擔任領導人員的黨政干部,基本資格條件一般不超過55歲、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高校行政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經歷。高校領導人員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屆或十年以上的,一般不再繼續提名或任命為同一學校同一職務。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新提名的高校紀委書記必須交流產生,高校紀委書記在同一學校任職滿一屆的原則上要交流,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必須交流。

        三、嚴格執行職數和任職、提名年齡要求

        校級領導職數和崗位設置。校級領導職數為:省屬骨干本科院校11名,一般本科院校9名,高職高專院校7名。崗位設置一般為:省屬骨干本科院校設黨委書記1名,校長1名(校長是中共黨員的同時任黨委副書記,下同),黨委副書記2名,紀委書記1名,副校長6名。一般本科院校設黨委書記1名,校長1名,黨委副書記2名,紀委書記1名,副校長4名。高職高專院校設黨委書記1名,校長1名,黨委副書記1名,紀委書記1名,副校長3名。

        黨委(常委)委員、紀委委員名額。本科院校黨委一般設委員l531人,常委會一般設委員711人。高職高專院校黨委一般設委員711人。本科院校紀委一般設委員713人,高職高專院校紀委一般設委員59人。

        完善高校黨的領導體制。高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是中共黨員的,一般應進入常委會或不設常委會的黨委會。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統戰部長由黨委常委或不設常委會的黨委委員擔任。省屬骨干本科院校設12名紀委副書記,其他院校設1名紀委副書記。

        高校領導班子成員繼續提名、留任或同級轉任的一般不超過58歲。新提拔任職的,正職一般不超過57歲,副職一般不超過55歲。換屆時領導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本科院校為201810月,高職高專院校為20196月。對不再提名且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保留原校級領導待遇。鼓勵未超過繼續提名年齡界限,但任期結束或任職時間較長、具有一定學術專長的高校領導人員,自愿退出領導崗位,回到教學科研崗位,保留原校級領導待遇。對于回到教學科研崗位工作的人員,學校給予一定的學術恢復期和必要的條件支持。其他退出領導崗位人員,學校根據本人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適當工作。

        四、認真做好換屆考察工作

        強化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改進完善換屆考察辦法,堅持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真正把干部考準考實。本科院校換屆考察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統一組織,高職高專院校換屆考察由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會同相關設區市委組織部、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區分省屬、市屬高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省紀委監委(省紀委監委駐教育廳及省直有關單位紀檢監察組、設區市紀委監委)會同省委組織部(設區市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設區市委教育工委、高校工委)組織實施。

        (一)加強綜合分析研判。換屆前,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年度考核、任職考察、黨建重點任務督查、后備干部調研、巡視和專項審計等掌握的情況,對高校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個體素質、專業結構等方面進行分析研判。根據分析研判結果,提出領導班子調整優化的初步意見。對需要組織調整的及早調整,需要提前到位的及早安排到位,對有信訪舉報的要提前梳理核查,為換屆人事安排做好準備。

        (二)切實做好民主推薦。民主推薦采取校級領導職位全額定向推薦、擬提拔人選差額推薦兩種方式。先進行個別談話推薦,再進行會議推薦。按照知情度、關聯度和代表性,可適當擴大參加談話推薦人員范圍,保證談話時間,提高談話質量。綜合考慮談話推薦和人選條件、班子結構等情況,形成會議推薦建議人選名單,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會議推薦。

        (三)認真研究確定考察對象。綜合考慮工作需要、人選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民主推薦和征求意見等情況確定考察對象,防止簡單以票或者以學歷、職稱、頭銜、榮譽等取人偏向。政治不合格、紀律規矩意識不強,在教育教學中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師德師風存在問題或者有學術不端行為受到查處,有偽造學歷學位、獎勵證書、檔案材料等行為受到責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明確限制情形的,不得作為考察對象。

        (四)提高干部考察質量。依據任職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著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風品行、廉潔自律等情況,深入了解教學科研水平、學校管理能力、師德師風、治學精神和工作實績等情況。改進考察方法,優化考察程序和環節,延伸考察范圍到考察對象工作過的單位、院系和教研室等,有針對性地聽取知情人意見。強化綜合分析,注重把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的一貫表現進行比較、相互印證,全面客觀地評價干部。

        (五)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名”“帶病提拔”。堅持從嚴把關,對考察對象的干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對有關人選,要提前審核其政治表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對有反映的,要快查快結,避免核查不及時影響干部使用。問題沒有查清、疑點沒有排除的,不得作為提名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高校黨委對考察對象廉潔自律情況作出結論性意見。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出現“帶病提名”“帶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責。

        五、精心組織大會選舉

        在換屆過程中,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進一步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堅持把黨的領導、發揚民主、依法按章辦事貫穿選舉工作全過程,嚴格工作程序,周密組織實施,確保選舉規范有序進行。

        (一)明確代表名額和構成比例。代表名額根據所轄黨組織的數量和黨員人數,按照有利于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有利于討論決定問題和代表具有廣泛性的原則確定。黨員在500人以下的高校,一般應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有特殊情況的,經請示,也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在500人以上的高校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代表名額一般為100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要改善代表結構,教學、科研、后勤管理一線黨員比例一般不低于45%,在校學生黨員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5%。代表中要有一定數量的女黨員、少數民族黨員和離退休教職工黨員。

        (二)推舉代表和“兩委”委員。代表和“兩委”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產生要以基層黨支部為單位,通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復醞釀,逐級遴選的方法進行。推薦提名過程要嚴格工作程序,嚴把資格條件,堅持好中選優,注重從具有較強議事能力和聯系黨員群眾能力、模范帶頭作用突出的黨員中產生人選,確保人選的先進性、廣泛性和代表性。要嚴把人選政治關、能力關、廉潔關,對理想信念、能力素質、師德師風、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要加強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把堅持黨的領導與發揚民主有機統一,貫穿代表推舉和委員醞釀全過程,確保代表和委員推薦提名工作健康進行。

        (三)嚴格黨代會審批報批程序。在召開黨代會(黨員大會)前,各高校黨委就召開會議的有關問題,與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溝通。溝通后,各高校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將《關于召開黨代會(黨員大會)的請示》報上級黨組織審批。新一屆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審批。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同時報省紀委監委審批。黨組織關系在設區市和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的高校,根據批復意見,以黨委名義向所在市委、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呈報《換屆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有關市委和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按照省委審批意見,批復高校黨委,并抄報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

        (四)認真組織黨代會選舉。高校黨委要牢牢把握選舉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及時研究解決選舉中的重大問題。“兩委”委員選舉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可以采取先差額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后再等額選舉的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不經過預選,直接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堅持和完善差額選舉制度,“兩委”委員的候選人差額不少于應選人數的20%。設常委會的學校常委候選人差額為1名。積極改進“兩委”候選人介紹方式,充實候選人介紹內容,在提供工作簡歷等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可增加現實表現、工作業績和獎懲等情況;注意運用校報、校園網等多種方式介紹候選人,特別是對正職候選人和交流干部,介紹情況更要全面具體,可采取在醞釀候選人階段與代表直接見面等方式,增進選舉人對候選人的了解,使人事安排方案取得更為廣泛的共識。

        高校黨代會(黨員大會)結束后,當選的各職人選,如與上級黨委預批的候選人名單一致,由高校黨委將當選的人員名單及黨代會基本情況寫成書面材料,連同黨委、紀委工作報告,大會決議等,一同上報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有關市委和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備案。如選舉結果與預批的候選人有不一致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審查批準。

        六、營造風清氣正換屆環境

        各級黨委要把正風肅紀牢牢抓在手上,嚴明換屆紀律,加強教育引導,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始終保持整治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確保換屆風清氣正,推動形成良好政治生態。

        (一)嚴明紀律規矩。認真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換屆紀律要求,強化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禁違背組織決定搞陽奉陰違、團團伙伙等行為。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嚴禁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跑風漏氣、說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風,嚴禁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等違規用人行為。學校黨委書記要和中層正職普遍開展一次談心談話活動,引導他們正確對待推薦、考察和選舉結果,提醒督促他們帶頭嚴守換屆紀律,打好“預防針”,提高免疫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把嚴格監督貫穿于提名推薦、考察、公示、大會選舉等各個環節。公布嚴肅換屆紀律的專門舉報受理電話,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加強立項督查,對線索清楚、內容具體的信訪舉報認真調查核實。換屆選舉期間,上級黨組織要派人參加大會選舉,加強工作指導和現場監督。認真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制度,對換屆提名人選的有關工作環節和重要情況,如實記錄,全程紀實。

        (三)嚴肅查處問責。對換屆中的違規違紀問題和失職失責行為,實行“零容忍”,快查快結、嚴查嚴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明確責任主體,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換屆風氣不正、監督查處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黨委和部門主要領導干部責任。對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例,及時進行通報,充分發揮警示、震懾、教育作用。

        七、加強對換屆工作的領導

        高校黨委換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各級黨組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籌安排,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校黨委換屆工作在省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具體負責,并聯合成立高校黨委換屆工作辦公室,主要承擔研究提出換屆政策、換屆考察工作的組織及換屆選舉業務培訓、研究換屆人事安排建議方案、指導學校黨代會召開和其他需要協調的工作任務。各市黨委組織部、教育(高校)工委和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市、本單位所屬高校換屆工作的具體指導。高校黨委要認真落實換屆工作主體責任,高校黨委書記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校換屆工作負總責、親自抓;班子成員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各高校要成立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法治觀念強、作風過得硬的同志,組成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搞好換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做深做細思想工作。把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換屆工作全過程,教育引導高校黨員干部講政治、顧大局、守規矩,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正確對待個人進退留轉。換屆前,高校黨委要通過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方式,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關心愛護干部,普遍開展談心談話。對退下來和交流輪崗的、未提名的差額考察對象和落選的同志,要及時與其談心談話,掌握思想動態,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為換屆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三)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充分運用校報、校園網、校園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大力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本校發展成就、黨的建設成效,宣傳換屆工作的重大意義、重要政策和紀律要求,凝聚推進改革發展、維護和諧穩定的共識和力量。加強網絡輿情監控和引導,掌握和研判師生思想動態,及時發現、有效化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不當炒作,為換屆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四)認真做好工作統籌。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教育工作部門、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要與紀檢監察機關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銜接,統籌做好高校黨委、紀委換屆和行政領導班子調整。各高校要統籌做好換屆和學校改革發展、教學科研各項工作,確保換屆平穩開展、日常工作有序推進。

        三、關于認真做好高校黨委換屆工作的通知

        (冀組發〔201811號)各市(含定州、辛集)黨委組織部、教育(高校)工委,省直有關部門干部(人事)處,省、市屬高校黨委: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全省高校黨委換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換屆工作的總體要求

        這次高校黨委換屆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圍繞我省抓好三件大事、打好六場硬仗、實施八項戰略、深化九項改革的經濟社會發展思路,加強和改善黨對高校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努力通過換屆繪出思路清措施實的好藍圖,選出忠誠干凈擔當的好干部,配出結構優功能強的好班子,換出心齊氣順勁足的好面貌,切實增強高校黨委管黨治黨、辦學治校能力,推進高校改革發展和“雙一流”建設,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做好這次換屆工作,要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全過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保證換屆工作的正確方向。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結合高校特點,改進換屆考察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考察識別干部,大力選拔政治過硬、學養深厚、師德高尚、作風優良、愛教育懂教育的優秀人才。堅持發揚民主,注意集中民智,保障代表、委員和師生員工的民主權利,進一步提高民主質量。堅持嚴格依法按章辦事,自覺維護黨章和有關法律法規的權威性,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堅持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辦學層次和班子配備的實際,突出問題導向,加強分類指導,保證換屆工作有序健康平穩進行。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201810月底前,完成本科院校黨委換屆工作。20196月底前,完成高職高專院校黨委換屆工作。高校行政領導班子任期調整和紀委換屆,與黨委換屆有序銜接,同步進行。

        二、切實選好配強領導班子

        著眼河北高等教育發展需要,選準用好干部,調優配強班子,進一步提升高校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

        (一)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選人用人重要思想,堅持好干部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突出“五個過硬”,努力培養造就政治立場堅定、辦學理念先進、治校治學有方、勇于擔當作為的高素質高校干部隊伍。著力選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認真落實“兩個堅決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信念堅定、政治清醒、忠誠可靠的干部;著力選拔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模范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嚴守紀律規矩,作風民主、顧全大局的干部;著力選拔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善于推動科學發展、促進校園和諧,學養深厚、實績突出,在師生員工中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著力選拔認真負責、敢于擔當,勇于改革創新、善于攻堅克難,經過基層和艱苦崗位、繁重任務、復雜局面考驗的干部;著力選拔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的干部。

        (二)選優配強黨委書記和校長。

        堅持好中選優、優中選強,注重選拔符合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標準,具有先進的辦學理念,敢于擔當、勇于開拓、埋頭苦干、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的優秀干部擔任黨委書記和校長。黨委書記人選應能夠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充分發揮黨委集體領導的作用,能夠駕馭全局,善于抓班子帶隊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懂教育、善團結、能容人、有境界、敢擔當。校長人選應有較強的行政管理能力,有豐富的學識學養和寬廣的學術視野,顧大局、重配合、講合作、抓落實。黨政正職配備要注重年齡、經歷、專長、性格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做到優勢互補、氣質相容。

        (三)優化領導班子結構。

        圍繞增強整體功能和合力,著力改善領導班子專業、年齡、性別、民族、黨派等結構,全面提高領導班子建設科學化水平。

        著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積極選配學校事業發展急需、既具有領導才干又具有專業本領的干部。要突出政治標準,選配政治過硬、創新能力強、知識層次高的干部。要重視依事擇人,人崗相適,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主要學科門類,統籌選配學術型干部、行政管理能力強的干部以及黨務工作經驗豐富的干部。注重干部的專業精神和職業意識,選配能夠正確處理管理工作和個人學術關系,有足夠時間和精力投入學校管理工作的干部。注重根據學校不同發展階段和特定發展任務,選配能力素質、專業素養與之相適應的干部。注重選配敢于堅持原則、勇于監督執紀問責的干部擔任紀委書記、副書記。

        重視基層經歷和實踐經驗。注重使用躬身實踐、服務基層、甘于奉獻的干部。從高等學校提任校級領導人員的,一般應當具有院(系)管理工作經歷。探索從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經歷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中直接提任高校領導人員。對選派到扶貧攻堅第一線任職的干部,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優先提拔重用。

        改善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統籌把握領導班子中不同年齡段干部的使用,注意發揮經驗豐富、事業心強、工作得力的年齡較大干部的作用,大膽使用政治素質好、實績突出、群眾公認,條件比較成熟的優秀年輕干部。本科院校領導班子中一般應當配備145歲左右的干部,高職高專院校領導班子中一般應當配備1名42歲左右的干部。注重選拔45歲左右的黨政正職。

        積極選拔黨外干部、女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立足領導班子建設實際需要,充分考慮人選成熟度和崗位匹配度擇優配備。高校領導班子中一般應當配備黨外干部,符合條件的黨外干部可以擔任行政正職。要注重女干部的培養和選拔,換屆后高校領導人員中女干部的數量要有所增加。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選配少數民族干部。

        (四)加大干部引進、交流力度。

        拓寬選人視野,注重在全國范圍內選聘優秀人才擔任高校領導人員。注重骨干院校與一般院校、綜合性院校與單科性院校、本科院校與高職高專院校之間的干部交流。異地高校之間交流的干部,在退出領導崗位后,或在退休時,根據本人意愿,經征得交流前任職高校黨委同意,可將行政、工資和醫療保險等關系轉回交流前任職高校。統籌推進高校與黨政機關、國有企業、科研院所等單位之間的干部交流。從嚴把握高校領導人員特別是黨政正職來源,不搞照顧性安置。對新進入高校擔任領導人員的黨政干部,基本資格條件一般不超過55歲、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高校行政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經歷。高校領導人員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屆或十年以上的,一般不再繼續提名或任命為同一學校同一職務。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新提名的高校紀委書記必須交流產生,高校紀委書記在同一學校任職滿一屆的原則上要交流,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必須交流。

        三、嚴格執行職數和任職、提名年齡要求

        校級領導職數和崗位設置。校級領導職數為:省屬骨干本科院校11名,一般本科院校9名,高職高專院校7名。崗位設置一般為:省屬骨干本科院校設黨委書記1名,校長1名(校長是中共黨員的同時任黨委副書記,下同),黨委副書記2名,紀委書記1名,副校長6名。一般本科院校設黨委書記1名,校長1名,黨委副書記2名,紀委書記1名,副校長4名。高職高專院校設黨委書記1名,校長1名,黨委副書記1名,紀委書記1名,副校長3名。

        黨委(常委)委員、紀委委員名額。本科院校黨委一般設委員l531人,常委會一般設委員711人。高職高專院校黨委一般設委員711人。本科院校紀委一般設委員713人,高職高專院校紀委一般設委員59人。

        完善高校黨的領導體制。高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是中共黨員的,一般應進入常委會或不設常委會的黨委會。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統戰部長由黨委常委或不設常委會的黨委委員擔任。省屬骨干本科院校設12名紀委副書記,其他院校設1名紀委副書記。

        高校領導班子成員繼續提名、留任或同級轉任的一般不超過58歲。新提拔任職的,正職一般不超過57歲,副職一般不超過55歲。換屆時領導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本科院校為201810月,高職高專院校為20196月。對不再提名且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保留原校級領導待遇。鼓勵未超過繼續提名年齡界限,但任期結束或任職時間較長、具有一定學術專長的高校領導人員,自愿退出領導崗位,回到教學科研崗位,保留原校級領導待遇。對于回到教學科研崗位工作的人員,學校給予一定的學術恢復期和必要的條件支持。其他退出領導崗位人員,學校根據本人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適當工作。

        四、認真做好換屆考察工作

        強化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改進完善換屆考察辦法,堅持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真正把干部考準考實。本科院校換屆考察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統一組織,高職高專院校換屆考察由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會同相關設區市委組織部、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區分省屬、市屬高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省紀委監委(省紀委監委駐教育廳及省直有關單位紀檢監察組、設區市紀委監委)會同省委組織部(設區市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設區市委教育工委、高校工委)組織實施。

        (一)加強綜合分析研判。

        換屆前,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年度考核、任職考察、黨建重點任務督查、后備干部調研、巡視和專項審計等掌握的情況,對高校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個體素質、專業結構等方面進行分析研判。根據分析研判結果,提出領導班子調整優化的初步意見。對需要組織調整的及早調整,需要提前到位的及早安排到位,對有信訪舉報的要提前梳理核查,為換屆人事安排做好準備。

        (二)切實做好民主推薦。

        民主推薦采取校級領導職位全額定向推薦、擬提拔人選差額推薦兩種方式。先進行個別談話推薦,再進行會議推薦。按照知情度、關聯度和代表性,可適當擴大參加談話推薦人員范圍,保證談話時間,提高談話質量。綜合考慮談話推薦和人選條件、班子結構等情況,形成會議推薦建議人選名單,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會議推薦。

        (三)認真研究確定考察對象。

        綜合考慮工作需要、人選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民主推薦和征求意見等情況確定考察對象,防止簡單以票或者以學歷、職稱、頭銜、榮譽等取人偏向。政治不合格、紀律規矩意識不強,在教育教學中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師德師風存在問題或者有學術不端行為受到查處,有偽造學歷學位、獎勵證書、檔案材料等行為受到責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明確限制情形的,不得作為考察對象。

        (四)提高干部考察質量。

        依據任職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著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風品行、廉潔自律等情況,深入了解教學科研水平、學校管理能力、師德師風、治學精神和工作實績等情況。改進考察方法,優化考察程序和環節,延伸考察范圍到考察對象工作過的單位、院系和教研室等,有針對性地聽取知情人意見。強化綜合分析,注重把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的一貫表現進行比較、相互印證,全面客觀地評價干部。

        (五)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名”“帶病提拔”。

        堅持從嚴把關,對考察對象的干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對有關人選,要提前審核其政治表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對有反映的,要快查快結,避免核查不及時影響干部使用。問題沒有查清、疑點沒有排除的,不得作為提名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高校黨委對考察對象廉潔自律情況作出結論性意見。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出現“帶病提名”“帶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責。

        五、精心組織大會選舉

        在換屆過程中,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進一步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堅持把黨的領導、發揚民主、依法按章辦事貫穿選舉工作全過程,嚴格工作程序,周密組織實施,確保選舉規范有序進行。

        (一)明確代表名額和構成比例。

        代表名額根據所轄黨組織的數量和黨員人數,按照有利于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有利于討論決定問題和代表具有廣泛性的原則確定。黨員在500人以下的高校,一般應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有特殊情況的,經請示,也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在500人以上的高校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代表名額一般為100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要改善代表結構,教學、科研、后勤管理一線黨員比例一般不低于45%,在校學生黨員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5%。代表中要有一定數量的女黨員、少數民族黨員和離退休教職工黨員。

        (二)推舉代表和“兩委”委員。

        代表和“兩委”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產生要以基層黨支部為單位,通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復醞釀,逐級遴選的方法進行。推薦提名過程要嚴格工作程序,嚴把資格條件,堅持好中選優,注重從具有較強議事能力和聯系黨員群眾能力、模范帶頭作用突出的黨員中產生人選,確保人選的先進性、廣泛性和代表性。要嚴把人選政治關、能力關、廉潔關,對理想信念、能力素質、師德師風、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要加強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把堅持黨的領導與發揚民主有機統一,貫穿代表推舉和委員醞釀全過程,確保代表和委員推薦提名工作健康進行。

        (三)嚴格黨代會審批報批程序。

        在召開黨代會(黨員大會)前,各高校黨委就召開會議的有關問題,與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溝通。溝通后,各高校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將《關于召開黨代會(黨員大會)的請示》報上級黨組織審批。新一屆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審批。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同時報省紀委監委審批。黨組織關系在設區市和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的高校,根據批復意見,以黨委名義向所在市委、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呈報《換屆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有關市委和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按照省委審批意見,批復高校黨委,并抄報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

        (四)認真組織黨代會選舉。

        高校黨委要牢牢把握選舉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及時研究解決選舉中的重大問題。“兩委”委員選舉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可以采取先差額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后再等額選舉的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不經過預選,直接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堅持和完善差額選舉制度,“兩委”委員的候選人差額不少于應選人數的20%。設常委會的學校常委候選人差額為1名。積極改進“兩委”候選人介紹方式,充實候選人介紹內容,在提供工作簡歷等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可增加現實表現、工作業績和獎懲等情況;注意運用校報、校園網等多種方式介紹候選人,特別是對正職候選人和交流干部,介紹情況更要全面具體,可采取在醞釀候選人階段與代表直接見面等方式,增進選舉人對候選人的了解,使人事安排方案取得更為廣泛的共識。

        高校黨代會(黨員大會)結束后,當選的各職人選,如與上級黨委預批的候選人名單一致,由高校黨委將當選的人員名單及黨代會基本情況寫成書面材料,連同黨委、紀委工作報告,大會決議等,一同上報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有關市委和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備案。如選舉結果與預批的候選人有不一致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審查批準。

        六、營造風清氣正換屆環境

        各級黨委要把正風肅紀牢牢抓在手上,嚴明換屆紀律,加強教育引導,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始終保持整治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確保換屆風清氣正,推動形成良好政治生態。

        (一)嚴明紀律規矩。

        認真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換屆紀律要求,強化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禁違背組織決定搞陽奉陰違、團團伙伙等行為。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嚴禁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跑風漏氣、說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風,嚴禁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等違規用人行為。學校黨委書記要和中層正職普遍開展一次談心談話活動,引導他們正確對待推薦、考察和選舉結果,提醒督促他們帶頭嚴守換屆紀律,打好“預防針”,提高免疫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

        把嚴格監督貫穿于提名推薦、考察、公示、大會選舉等各個環節。公布嚴肅換屆紀律的專門舉報受理電話,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加強立項督查,對線索清楚、內容具體的信訪舉報認真調查核實。換屆選舉期間,上級黨組織要派人參加大會選舉,加強工作指導和現場監督。認真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制度,對換屆提名人選的有關工作環節和重要情況,如實記錄,全程紀實。

        (三)嚴肅查處問責。

        對換屆中的違規違紀問題和失職失責行為,實行“零容忍”,快查快結、嚴查嚴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明確責任主體,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換屆風氣不正、監督查處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黨委和部門主要領導干部責任。對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例,及時進行通報,充分發揮警示、震懾、教育作用。

        七、加強對換屆工作的領導

        高校黨委換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各級黨組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籌安排,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高校黨委換屆工作在省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具體負責,并聯合成立高校黨委換屆工作辦公室,主要承擔研究提出換屆政策、換屆考察工作的組織及換屆選舉業務培訓、研究換屆人事安排建議方案、指導學校黨代會召開和其他需要協調的工作任務。各市黨委組織部、教育(高校)工委和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市、本單位所屬高校換屆工作的具體指導。高校黨委要認真落實換屆工作主體責任,高校黨委書記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校換屆工作負總責、親自抓;班子成員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各高校要成立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法治觀念強、作風過得硬的同志,組成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搞好換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做深做細思想工作。

        把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換屆工作全過程,教育引導高校黨員干部講政治、顧大局、守規矩,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正確對待個人進退留轉。換屆前,高校黨委要通過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方式,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關心愛護干部,普遍開展談心談話。對退下來和交流輪崗的、未提名的差額考察對象和落選的同志,要及時與其談心談話,掌握思想動態,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為換屆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三)堅持正確輿論導向。

        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充分運用校報、校園網、校園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大力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本校發展成就、黨的建設成效,宣傳換屆工作的重大意義、重要政策和紀律要求,凝聚推進改革發展、維護和諧穩定的共識和力量。加強網絡輿情監控和引導,掌握和研判師生思想動態,及時發現、有效化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不當炒作,為換屆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四)認真做好工作統籌。

        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教育工作部門、省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要與紀檢監察機關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銜接,統籌做好高校黨委、紀委換屆和行政領導班子調整。各高校要統籌做好換屆和學校改革發展、教學科研各項工作,確保換屆平穩開展、日常工作有序推進。

        收藏本頁

        <video id="rlu0v"><blockquote id="rlu0v"><pre id="rlu0v"></pre></blockquote></video>

      2. <tt id="rlu0v"><source id="rlu0v"></source></tt>
        <source id="rlu0v"><mark id="rlu0v"></mark></source>
      3. <rp id="rlu0v"><menu id="rlu0v"></menu></rp>
      4. <u id="rlu0v"><address id="rlu0v"></address></u>

          <xmp id="rlu0v"></xmp>
          1. 胸大的姑娘播放动漫视频